并不是所有的難治性癲癇患者均適合于外科手術治療,難治性癲癇適合于外科手術治療的標準有:
(1)確定為難治性癲癇,且不能用藥物控制。
(2)因癲癇反復發作引起病人智力、精神、發育障礙,經手術可取得一定療效者。
(3)致癇灶局限,且位于非功能區,手術切除不會造成術后嚴重的功能障礙。
(4)癲癇性慢性癲癇病,經手術前各種綜合評估,手術后可能使病人的精神、智能有所恢復,甚至能獨立生活。
(5)適于外科手術的較佳年齡是12~30歲,因為兒童的致癇灶常不穩定,定位比較困難。年齡過大,腦組織已有退行性改變,即使手術后癲癇發作消失,但有關的精神、社會適應能力等改善不明顯。
(6)沒有手術禁忌癥的患者,也可以手術治療。如病人智商低下(小于70),并伴有活動性精神病,有嚴重的性格和人格紊亂;或病人有大腦半球萎縮、慢性進展性疾病,嚴重的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及其他嚴重的內科疾病等都屬于手術禁忌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