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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并不是確定治療之后,只要配合醫師的治療方案就可以的。其實,還是要定期去醫院進行檢查。因為只有這樣,醫師才會知道給癲癇患者指定的治療方案有沒有效果。需不需改善或者提高。用藥需要加量還是減量。這些都需要醫師進行分辨。這樣對癲癇患者負責任。即使有些麻煩,但是還是必須要做的。也是有利于自己癲癇病的治療。
癲癇治療期間需要哪些檢查。癲癇病人確定診斷并開始治療后,還應經常進行必要的檢查,以期進一步明確病因,及時發現毒副作用,以便及時處理。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詢問病人服藥后發作控制情況,有無頭痛、頭昏、嗜睡、無力、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脫發、皮膚瘙癢、皮疹等。
檢查病人一般狀況,包括精神狀態、智力情況,皮膚有無紅腫、丘疹,毛發有無增生或脫落,齒齦有無增生,肝臟有無壓痛及腫大等。
對于一些病因暫時尚不明確的病人,治療期間還應經常進行一般神經系統檢查,如病理反射等,以期進一步找到腦部病變的線索。必要時復查腦電圖、腰穿查腦脊液、腦血管造影、CT、磁共振成像及有關的化驗檢查如囊蟲補體試驗等。通過這些檢查進一步明確病因。
在治療的開始階段、中間及減藥的開始和減藥過程中,要經常復查腦電圖,觀察腦中癲癇放電控制情況,以便指導藥物劑量調整及減藥速度。
經常復查血象,包括白細胞計數、分類,血小板計數及出凝血時間等。此項檢查在治療的初期應3~5天復查1次,以便及時發現一些異常改變,以后可間隔1~3個月復查1次。
定期復查肝功能,包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黃疸指數及血氨等。
定期檢查血鈣,有條件的地方還要復查血中葉酸含量,T3、T4及其它內分泌激素含量,以便發現一些藥物引起的內分泌及代謝的異常。
進行免疫學檢查,包括免疫球蛋白A、M、G等指數檢查,以便發現免疫功能障礙。
定期查血藥濃度,以指導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