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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中,對癲癇的用藥,就有很多的忌諱。中藥里,常說的“中藥十八反”,就是多種藥,不能“同服”的情況。西醫,其實也是如此。癲癇藥物為何有些不能“同服”?是很有道理的。
一、癲癇藥物對癲癇的意義
首先,癲癇患者,服用抗癲癇藥物,是絕大多數癲癇患者,普遍采用的方法。雖然,一些其他手段,比如手術、中醫針灸等,也可治療癲癇。可是癲癇的用藥,還是#!為“大眾化”的。
可是,癲癇的用藥,不同類型的癲癇藥物、治療不同疾病的其他藥物,其中有一些,是不能“同服”的。一些嚴重的癲癇并發癥,癲癇誘發的其他疾病,都是這個因素造成的。
二、癲癇藥物“同服”的細則
抗癲癇藥物,在成分上,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中成藥,是中醫藥,現代醫學的運用形式。針對癲癇患者,通過長期服藥,調理癲癇病癥,治療癲癇病灶。像這種藥,一些解毒、清熱之類的藥,就是不可“同服”。
還有一類癲癇藥物,也是癲癇患者,#!常服用的。那就是抗癲癇藥物,的西藥片劑。很多時候,抗癲癇藥物,之所以要長期服用,就跟癲癇藥物,針對癲癇病癥,持續給藥,以此來到達控制癲癇,有著直接的關系。
因此,像是同樣的神經類藥物、一些抗生素類藥物、抑制吸收、抑制消化的藥物,對癲癇患者來說,就不可跟癲癇藥物,一同服用為好。
癲癇都“怪”腦供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