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一種慢性腦功能障礙性疾病,包括多組疾病和綜合征。癲癇的治療#!" />
癲癇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一種慢性腦功能障礙性疾病,包括多組疾病和綜合征。癲癇的治療#!為重要的應該有一個適合癲癇患者的治療方案,只有擁有了一個適合于患者自身疾病特點的治療方案,才能更好的幫助癲癇病人控制癲癇發作。對于癲癇的治療,其抗癲癇藥物治療是常規的治療方法,那么癲癇藥物治療需要注意哪些呢?
抗癲癇藥物的選擇:不管是怎么的癲癇治療方法,都要盡量找出癲癇發作的原因.如顱內炎癥、腫瘤、寄生蟲、外傷、腦血管病等,并積極地進行病因治療。對病因一時弄不清者,為了控制發作先可選用適當的藥物治療。常用的抗癲癇藥物各有特點,對不同類型的發作療效也不一樣。在明確癲癇發作類型的基礎上選用適當的藥物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抗癲癇藥物的服用時間:在開始抗癲癇藥物的治療前,必須有正確的診斷,一定要區別癲癇或非癲癇發作,因為并非每個發作事件都是癲癇。如果一旦給病人下了癲癇的診斷,會給病人帶來一系列治療和社會問題,因此治療前,一定要明確診斷。癲癇病程短治療效果好,病程越長藥物控制作用越差,所以治療應盡早開始。
抗癲癇藥物的副作用:抗癲癇藥物都有各種各樣的毒副反應,在較長時間的服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觀察,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醫生報告,而且在用藥早期要注意血象、肝臟功能、腎臟功能的檢查,檢查的頻度由醫生酌情而定。
遵醫囑堅持治療:病人在有效的醫學監督下堅持長期服藥,同時也將自己在藥物治療過程中的效果、副反應等有關情況不斷地向醫生反映,如有必要由醫生根據病情加減或更換藥物或調整服藥時間。病人或家屬切不可輕易自行停藥、換藥,以免誘發病情惡化,或使已經取得酌某些療效化為烏有。
何時可以停藥:癲癇藥物的服用必須遵循逐漸停藥的原則。突然停藥可能導致發作增多,甚至出現癲癇持續狀態。一般認為在發作完全控制了3~4年,且腦電圖無癲癇波后方可考慮逐漸停藥。但腦電圖異常、有加重傾向者或腦電圖呈持續異常者原則上不能停藥。有資料表明,減藥速度慢,復發率低。減藥時間超過半年復發率明顯降低。全身性大發作減藥、停藥過程以一年為宜,小發作則需半年。如同時服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應先逐漸停用半衰期短的藥物。停藥后如癲癇發作,應查找誘因并應恢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