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治性癲癇又稱之為頑固性癲癇,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定義。通常指無中樞神經系統進行性疾病或占位性病變,但臨床遷延,經2年以上正規抗癲癇治療,試用主要抗癲癇藥單獨或合用,達到患者能耐受#!大劑量,血藥濃度達到有效范圍,仍不能控制發作,且影響日常生活,方可確定為難治性癲癇。難治性癲癇病的病因可概括為以下兩點:
1.難治性癲癇病因繁多,大部分存在腦部病損,如海馬硬化、腦外傷、腫瘤、結節性硬化和先天性發育異常等。
2.難治性癲癇影響因素包括:
①1歲以內發病。②發病年齡晚或用藥不當遷延日久不能控制發作。③復雜部分性發作、嬰兒痙攣癥、Lennox-Gastaut綜合征等易發展為難治性癲癇。④頻繁發作、每次發作癥狀重和持續時間長者。⑤EEG背景為慢波,頻發癇樣放電,AEDs血藥濃度已達治療水平仍有癇樣發放。⑥伴智能及精神障礙者。⑦長期持續心理緊張。⑧腦部器質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