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以為可以借病行兇,其實在法律的監督下,沒有一" />
千萬別以為可以借病行兇,其實在法律的監督下,沒有一個違法犯罪的人可以僥幸逃脫,任何人都要為他的行為負責。
一患有癲癇病史的男子因其哥哥與他人發生矛盾,便裝瘋賣傻尋機報復,結果打傷兩人。因其作案時處于疾病發作間歇期,案發后不僅賠償了一萬多元的經濟損失,日前,還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該男子系宿州市埇橋區永安鎮老莊村農民劉朝玲,患有癲癇病史,其哥哥曾因土地糾紛與本村村民劉某發生過矛盾,便一直懷恨在心,尋機報復。 2010年12月29日上午,劉朝玲路經本村村民劉某家門口時,看見被害人劉某在曬太陽,便上前抓住劉某的衣領將其摔倒在地,對劉某進行拳打腳踢,并用石頭砸劉某胳膊。此時,劉某的兒媳婦曉琴(化名)上前拉架,劉朝玲又用拳頭朝曉琴的面部實施毆打。后經法醫鑒定,被害人劉某的傷情為輕傷,屬于十級傷殘,曉琴的傷情為輕微傷。
經司法鑒定部門鑒定證明,劉朝玲患有癲癇病史,作案時處于疾病發作間歇期,未發現明顯精神病癥狀,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后經法院裁定,在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情況下,劉朝玲被判賠償一萬多元賠償金,有期徒刑七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