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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病的治療一直備受廣大患者的關注,因為癲癇病雖然不會影響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但是如果任其發展,置之不理的話,那么癲癇病的病情就會越來越嚴重,從而引發各種的的癥狀,經常會有人治療癲癇病有哪些方法呢?該怎樣去診斷是否是患有癲癇病呢?
一、鑒別診斷
1.癇性發作需要與各種發作性疾病鑒別
①癔癥;②暈厥;③過度換氣綜合征;④偏頭痛;⑤短暫性腦缺血發作;⑥發作性睡病。此外,癲癇還應與發作性精神癥狀以及發作性其他內臟癥狀等鑒別。
2.癥狀性癲癇及癲癇綜合征的病因鑒別
(1)引起癲癇的全身性疾病 ①低血糖癥;②低鈣血癥;③氨基酸尿癥等。
(2)引起癲癇的腦部疾病 有無產傷史、高熱驚厥史、腦外傷史、卒中史等。體檢中若發現如顱內腫瘤的定位體征和視盤水腫,腦動靜脈畸形的頭部雜音,腦豬囊尾蚴病(囊蟲病)的皮下結節等。
腦血管造影、核素腦掃描、ct、mri等檢查有助鑒別。
二、治療
癲癇的治療可分為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一般衛生及預防五個方面。其中#!重要的是控制發作,目前以藥物治療為主。
臨床上可根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抗癲癇藥物,一旦找到可以完全控制發作的藥物和劑量,就應不間斷地應用。一般應于發作完全控制后,如無不良反應再繼續服用3~5年,方可考慮停藥。目前多主張用一種藥物,確認單藥治療失敗后,方可加用第2種藥物。如失神發作或肌陣攣發作無法用單藥控制者,可合用乙琥胺和丙戊酸鈉,或其一加用苯二氮類可有效。對混合型癲癇可以根據發作類型聯合用藥,但以不超過3種藥物為宜。
用藥宜從小劑量開始,然后逐漸增量,以既能控制發作,又不產生毒性反應的#!小有效劑量為宜。換藥宜采取加用新藥及遞減舊藥的原則。不能驟然停藥。
有些器質性腦病的癲癇患者可能需要終身服藥;有人主張發病年齡大于30歲者需謹慎停藥,因其停藥后復發率較高,需長期服藥或終身服藥。但仍有10%~15%患者難以控制發作,可以采用外科治療。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該怎么去診斷癲癇病,也知道了癲癇病的一些治療方法,如控制發作、病因治療、外科治療等。在認真閱讀完這篇文章的情況下,希望能給您帶來一定的幫助,在面對疾病時,要積極樂觀,有一顆平常心也是治療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