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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綜合征又稱為繼發性癲癇,獲得性癲癇或者隱源性癲癇,系指有明確病因的癲癇,根據其病因不同,臨床上將其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家族性顳葉癲癇
家族性顳葉癲癇是國際抗癲癇聯盟新近提出的癲癇綜合征。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外顯率60%,多發生在青少年或成年早期,部分有熱性驚厥或熱性驚厥家族史。
2.家族性部分性癲癇
家族性部分性癲癇是國際抗癲癇聯盟新近確定的另一種癲癇綜合征,本病呈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外顯率62%,發作可起于額葉、顳葉、頂葉或枕葉。
3.嬰兒游走性部分性癲癇發作
嬰兒游走性部分性癲癇發作為2001年國際抗癲癇聯盟新列的癲癇綜合征,發病年齡13d~7個月,1~10個月達高峰,發作早期表現為運動和自主神經癥狀,包括呼吸暫停、發紺、面部潮紅。后期發作多樣化,可從一種發作類型轉變成另一種類型的發作。
4.驚嚇性癲癇
在1989年的國際分類中將其作為一種有特殊誘因的癲癇癥狀,最近國際分類中將其作為癲癇綜合征,歸于反射性癲癇中。此型癲癇的發病是由某種突然的、沒有預料到的,通常是某種聲音所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