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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不了解懷孕期間治療癲癇病的注意事項,然而這對于女性患者來說又是如此的重要,那么,女性癲癇患者在懷孕期間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懷孕期癲癇治療有哪些注意事項?專家介紹懷孕期間治療癲癇病的注意事項有以下5點:
懷孕期癲癇治療注意事項一、把抗癲癇藥物改為單種。可把致畸作用減少到#!低水平,若2種或3種藥聯用,會增加畸胎發生率。
懷孕期癲癇治療注意事項二、不要停用抗癲癇藥,因為突然停藥后會促成癲癇病發作。有些患癲癇病的母親,只考慮吃藥對孩子不好,而盲目減藥停藥,導致頻繁的癲癇病大發作,反而對胎兒造成了更大的傷害。孕婦代謝旺盛,排泄加速,可致藥物濃度相對降低,有加重癲癇病發作的傾向,因此癲癇病女性有時應相應增加藥量。
懷孕期癲癇治療注意事項三、對胎兒進行定期檢查、監護。定期測定藥物血中濃度,定期產前檢查,包括B超檢查。癲癇病孕婦的畸胎率比正常人高,所以要對胎兒進行監護,若發現畸胎終止妊娠。
懷孕期癲癇治療注意事項四、預防新生兒出血。因孕婦長期用抗驚厥藥,易致胎兒維生素K缺乏。妊娠期的癲癇病婦女,應常規服用葉酸及多種維生素,防止藥物致畸和分娩時可能出現的出血傾向。出生后立即注射維生素K1毫克,可防止出血。
懷孕期癲癇治療注意事項五、應用抗癲癇藥物的母親仍應哺乳。因多數藥物在母乳中濃度較低,對嬰兒的影響極小。如用藥量過大時,則可母乳與人工喂養交替進行,這對母親及嬰兒都無損害。
會給病人帶來一系列治療和社會問題,因此治療前,一定要明確診斷。癲癇病程短治療效果好,病程越長藥物控制作用越差,所以治療應盡早開始。
5、遵醫囑堅持治療病人在有效的醫學監督下堅持長期服藥,同時也將自己在藥物治療過程中的效果、副反應等有關情況不斷地向醫生反映,如有必要由醫生根據病情加減或更換藥物或調整服藥時間。病人或家屬切不可輕易自行停藥、換藥,以免誘發病情惡化,或使已經取得酌某些療效化為烏有。
6、治療要取得病人及家屬的合作必須向患者和家屬說明藥物治療的意義、注意事項、服藥方法、大致的療程、可能發生的副反應,并向他們說明要合理地安排病人的生活、工作和學習,消除病人的精神負擔和自卑心理。
癲癇治療專家指出藥物治療過程中,患者和家屬的配合是治療取得成功的關鍵。應盡可能地讓患者及其家屬了解病情和治療方案,做到不隨意改變治療計劃,定期復查,準確記錄發作的次數和類型,以便根據病情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7、抗癲癇藥物治療原則臨床上應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時,總的原則是使用#!少的藥物和#!小的藥物劑量完全控制癲癇發作,同時在應用藥物過程中又不產生明顯的毒副反應。
8、注意抗癲癇藥物的相互作用癲癇患者常需長期服藥,有時服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癲癇藥物,或因患有其他疾病而服用了抗癲癇藥物之外的藥物,這些藥物間都會發生復雜的相互作用,通過血濃度監測已經發現抗癲癇藥物之間以及抗癲癇藥物同其他藥物間的這種相互干擾現象。
9、注意觀察抗癲癇藥物的副反應抗癲癇藥物都有各種各樣的毒副反應,,在較長時間的服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觀察,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醫生報告,而且在用藥早期,要注意血象、肝臟功能、腎臟功能的檢查,檢查的頻度由醫生酌情而定。
10、停止藥物治療的原則與時機但不應該突然停藥,必須遵循逐漸停藥的原則。突然停藥可能導致發作增多,甚至出現癲癇持續狀態。一般認為在發作完全控制了3~4年,且腦電圖無癲癇波后方可考慮逐漸停藥。但腦電圖異常、有加重傾向者或腦電圖呈持續異常者原則上不能停藥。有資料表明,減藥的速度慢,復發率低。
減藥的時間超過半年復發率明顯降低。全身性大發作減藥、停藥過程以一年為宜,小發作則需半年。如同時服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應先逐漸停用半衰期短的藥物。有人認為發病年齡大于30歲不應停藥,必須長時間或終身服藥。停藥后如癲癇發作,應查找誘因并應恢復治療。
專家表示患者在治療癲癇的同時也要注意日常生活中的調養,避免誘發因素,在控制癲癇發作的同時,要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要長時間的熬夜,保持患者的正常睡眠時間,避免勞累。在日常生活中禁食辛辣刺激的食物,飲食清淡、口味不能太重。避免精神刺激,保持愉悅的心情和情緒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