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盡量早期治療;
2、已確診為癲癇,而且已發作多次" />
1、盡量早期治療;
2、已確診為癲癇,而且已發作多次,應立即開始治療,以免發生驚厥性腦損傷;
3、沒有發生明顯器質性腦疾病,一時又找不到發病原因,如果首次發作并不嚴重,可以暫時不服藥,但必須密切觀察;
4、再有反復發作,則應開始服藥。如果是良性癲癇患兒,第一次發作后也以觀察為主,以后看病情發展再做相應處理。
5、根據發作類型選藥:
癲癇發作類型較多,應根據不同發作類型選用不同的藥物。
丙戊酸鈉緩釋片,它是廣譜抗癲癇藥,它的藥理作用對癲癇失神發作效果#!好,在肌陣攣發作、強直陣攣發作、失張力發作或混合性發作時也可應用;
托吡酯是一種新型的抗癲癇藥,對癲癇局灶性發作或全面性發作都可以應用。
以下是癲癇治療的一般選藥規律,排列在前的是首選藥物。需要強調的是,最終確定采用何種藥物,要根據患兒體質、以往治療用藥的情況、藥源、家庭經濟情況等各方面因素,由醫生綜合考慮后決定。
a.強直陣攣發作:苯巴比妥、丙戊酸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撲癇酮。
b.失神小發作:丙戊酸鈉、氯硝西泮。
c.肌陣攣、失張力發作:丙戊酸鈉、氯硝西泮、撲癇酮、地西泮。
d.局限性運動性發作:卡馬西平、托吡酯、撲癇酮、丙戊酸鈉。
e.精神運動性發作:卡馬西平、托吡酯、苯妥英鈉、撲癇酮、苯巴比妥。
f.嬰兒痙攣:ACTH促皮質素或潑尼松、硝基安定、氯硝西泮、丙戊酸鈉。
一般治療時,先從一種藥物開始,對頑固的難以控制的發作可用兩種以上藥物。
6、從小劑量開始及時調整藥量:
醫生會注意患兒個體差異及年齡特征,從小劑量開始,必要時逐漸加量,直到發作完全控制。發作控制后也要根據患兒體重變化,參考藥物血濃度,及時調整藥量。服藥要簡單規律
為了保證藥物在血液中的濃度盡量穩定,服藥要規律。“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地斷斷續續服藥,血液中達不到有效的藥物濃度,起不到抗癲癇的作用。服藥方法是要盡量簡單化,以保證正常生活。療程要長搖停藥過程要慢
7、癲癇是慢性病,需長期服藥,一般主張在發作停止后繼續服藥2~4年,然后經過6個月至一年的減藥過程,最后停藥。
8、定期復查,注意藥物毒副作用;
9、定期復診,注意使用的抗癲癇藥物有無毒副作用,及時調整藥量或更換藥物。復診時除一般體格檢查外,還需檢查血常規、肝腎功能,如有條件,應定期監測藥物血濃度和腦電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