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兒童癲癇必須要用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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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兒童癲癇必須要用藥嗎?
答:兒童首次發作后是否開始抗癲癇藥治療需要考慮癲癇的病因、發作類型、癲癇綜合癥等。如良性嬰兒癲癇首次叢集性發作后,可以暫時不用抗癲癇藥,繼續觀察,若間隔24小時再次發作再開始使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比如兒童良性癲癇伴中央顳區棘波,間隔時間很長的復發,也不一定急于用抗癲癇藥物,甚至有些孩子終生只發作1-2次,對這種孩子的過度治療將會是弊大于利的。
②、有些家長擔心藥物的副作用,即使醫生讓吃藥,都不愿意給孩子吃藥。如果不吃藥,結果會怎樣?
答:總體來講癲癇是需要早診斷、早治療的。因為反復多次發作,尤其是長時間的全面性發作,可能損害大腦功能,對于發育期的兒童患者可能會進一步影響正常的腦發育。對于一些嚴重的癲癇綜合征,比如嬰兒痙攣癥,更是應該盡可能的盡快控制癲癇活動,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減少癲癇活動帶來的危害。
③、目前,治療兒童癲癇的藥物,主要有哪幾種?
答:目前國內常用的傳統抗癲癇藥物有:卡馬西平、苯巴比妥、丙戊酸、氯硝西泮、苯妥英鈉;新型抗癲癇藥物有: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奧卡西平、托吡酯。
④、一般而言,是吃一種藥,還是多種藥物聯合使用?
答:一般合理應用一種抗癲癇藥,癲癇的控制率可達60%~70%左右,單藥治療具有以下優點:容易判斷藥物療效和不良反應;無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不良反應相對少;方案簡單,依從性好;經濟負擔輕。對于已經換用過兩種或三種抗癲癇藥,劑量與血藥濃度均達到較高水平后仍然不能控制發作或有多種發作類型,預示為難治性癲癇患者,可以進行適當的藥物聯合治療。合用的藥物種類越多,相互作用越復雜,建議聯合治療的藥物以2~3種為宜。
⑤、一般需要用藥多久?有些孩子是不是可以青春期就可以停藥了?
答:癲癇患者在經過抗癲癇藥物治療后,大約有60%~70%可以實現無發作。通常情況下,服抗癲癇藥物治療患者如果持續無發作兩年以上,即存在減藥可能;對于存在腦結構異常或者一些特殊綜合征應當延長到3~5年無發作。對于少數年齡相關性癲癇綜合征,超過患病年齡,即可考慮減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