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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癲癇藥物的更換過程很重要,也很講究。換藥時必須在第二種藥物達到起效劑量和濃度時,才能把#$種藥物逐漸減停。以免出現治療的空窗期,導致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主要有以下兩種方案。
#$種是原來的藥物按原劑量服用,同時選擇一種適應于該發作類型、毒副作用也相對較小的新藥物,把新藥計算總量后分4步加服,一周增加一個劑量,如果用藥后無明顯的副作用且取得了比原來更好的療效,則逐漸減去原來服用的藥物;如減去原用藥療效減弱時,則應采用兩藥合并治療。此種方案的優點是能觀察兩種藥物的聯合作用,缺點是兩種藥物的副作用會累加。此法可免去患者因突然換藥而致的癲癇發作以及開始用藥因劑量過大而致的毒副作用。
另一種方法是,當確定#$種藥物效果不佳時,換用另一種一線抗癲癇藥物,逐步加至合適劑量。然后漸漸停用初用的抗癲癇藥物,仍用單藥治療。替換需根據藥物半衰期及達穩態濃度所需時間來決定。達穩態血濃度所需時間一般5~7倍于藥物半衰期,所以半衰期愈長,則血藥濃度達穩定狀態所需的時間也愈長,反之亦然。如果撤藥過快,血中濃度不足而使發作加劇。但對發生過敏反應或造血障礙者,應立即停服該藥,以免釀成嚴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