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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患者出院前應做好出院指導,使患者正確地面對現實,理智地對待疾病,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配合醫生治療,建立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
1、家屬及周圍的人都應對患者關心、同情、幫助、鼓勵,使之不感到思想上有壓力或產生情緒激動,避免產生自卑心理或孤獨性格。對學齡兒童,鼓勵其正視疾病,告知患者病愈后也能同正常人一樣學習、工作,增強患者的自信心。
2、讓患者或家屬掌握發作前的先兆癥狀,以便立即找安全的地方休息,防止摔傷。
3、病情發作時要注意安全保護,可將手絹卷成卷插入患者上下牙齒之間防止咬傷舌頭。取出口腔內異物,避免吸入氣管引起窒息。
4、告訴患者及家屬出院后必須嚴格按時服藥,不能擅自停藥、不規則服藥或調藥,突然停藥會引起癲癇持續狀態。藥物應放在固定地點,家屬應監督提醒患者按時服藥。
5、讓患者定期復查,開始每2~3周復查1次,半年后3~6個月復查1次。復查內容有臨床癥狀是否緩解、肝腎功能、血常規等,其目的主要是判斷療效,調整藥物劑量,了解有無藥物不良反應。
6、日常生活中應避免高空作業、游泳、駕駛等,不要在河邊、懸崖邊走動,洗澡時不要用盆浴,必要時要有人陪同監護,防止意外發生。另外,應注意休息,防止連續、過度、疲勞的工作。
7、讓患者隨身攜帶病歷卡及其他信息卡,以便在獨行發生意外時進行救護和聯系家屬。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及經常發作的患者。
8、告訴家屬應加強患者營養,增強其免疫力。適當參加體力或腦力活動,增強身體機能的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