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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是一種常見的神經系統疾患,大部分患者需要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堅持長期、規律的服用抗癲癇藥物,抗癲癇藥物怎么服用、服用時間長短以及什么時間減藥或停藥,是癲癇患者及家屬#!關心的問題。在所有通過藥物進行抗癲癇的患者中,經過正規藥物治療后大約有60%-70%的癲癇患者可以實現無發作,甚至達到治愈癲癇的目的;但是在我國由于對癲癇的誤解、歧視以及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均衡,癲癇的治療缺口仍很大,癲癇的治療效果仍不滿意。
通常情況下,癲癇患者如果持續無發作2年以上,即存在減停藥的可能性,但是否減停、如何減停,還需要考慮患者的癲癇類型、既往治療反應以及患者個人情況,仔細評估停藥復發風險,確定減停藥復發風險較低時,并且與患者或者其監護人充分溝通減藥與繼續服藥的風險/效益比之后,可考慮逐漸減停抗癲癇藥物。
但是,一些患者在減藥或停藥后,仍存在一定的復發風險,總體復發率在1/4-1/3,且復發在減藥或停藥后的1-2年內。與減藥或停藥后癲癇復發的相關風險有:停藥時腦電圖仍有異常、曾經停藥后有復發的病史、發病年齡在2歲以下或10歲以上、IQ在70以下、多次發作或有癲癇持續狀態、存在一定的癥狀性病因、手術中不完整切除癲癇病灶、多種藥物治療等。
癲癇患者
減藥或停藥的注意事項如下:
1
服藥必須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切忌隨意用藥、更換或停用抗癲癇藥物。癲癇患者在藥物治療過程中需要定期進行血常規、生化、血藥濃度等監測,如果出現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以及過敏反應等,需要及時就醫,在醫師指導下減藥或停藥;為了避免急性停藥后癲癇發作,需要選用其它的抗癲癇藥物。
2
腦電圖對減停抗癲癇藥物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減藥或停藥前需要復查腦電圖。多數癲癇綜合征需要腦電圖完全無癲樣放電再考慮減停藥物,而且減停藥過程中需要定期復查長程腦電圖,如果撤停藥過程中再次出現癲癇樣放電,需要停止減量。一些病人雖然沒有癲癇發作,但是存在腦電圖異常,此類患者在減藥或停藥后存在較高的復發可能,一旦復發需要重新服藥。
3
不同綜合征預后不同,直接影響停藥后的長期緩解率,少數年齡相關性癲癇綜合征,如兒童良性癲癇綜合征,超過患病年齡,并不完全要求撤停藥前復查腦電圖正常,1-2年無發作就可以考慮停藥;存在結構性異常或者一些特殊綜合征,如青少年肌陣攣癲癇等,即使5年無發作,停藥后復發率也很高,一些學者建議對于青少年肌陣攣癲癇需要堅持長期治療;而Lennox-Gastaut綜合征可能需要更長的治療時間。
4
單藥治療時減藥過程應當不少于6個月;多藥治療時每種抗癲癇藥物減停時間不少于3個月,一次只撤停一種藥。
5
在撤停苯二氮卓類藥物與巴比妥藥物時,可能出現藥物撤停相關性綜合征和再次出現癲癇發作,撤停時間應當不少于6個月。
6
如撤藥過程中再次出現癲癇發作,應當將藥物恢復至減量前一次的劑量并在專科醫師指導下調整治療方案。
7
停藥后短期內出現癲癇復發,應當恢復既往藥物治療并隨訪;在停藥1年后出現有誘因的發作可以密切觀察,注意避免誘發因素,可以暫不應用抗癲癇藥物;如有每年2次以上的發作,應再次評估確定治療方案。
8
癲癇手術后的停藥時間,雖然存在一定爭議,但是大部分學者認為需要觀察1-2年無發作且無復發的臨床證據,才可以考慮減藥或停藥。如果手術后患者服用多種抗癲癇藥物,可以逐漸減藥或停藥,例如在手術后1/2-1年后先停用一種抗癲癇藥物,1年后再停用另外一種藥物。
何時減藥、停藥是患者從治療開始就非常關心的問題,患者應該在專科醫師指導下,在滿意控制癲癇發作情況下,根據個體化原則,有步驟的進行減藥或停藥。
俗話說“欲速則不達”,建議癲癇患者在服藥、減藥和停藥過程中,以科學的態度面對,患者、家屬和醫師共同協作,爭取在控制癲癇發作的基礎上,降低藥物副反應,減少停藥后的復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