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安全范圍窄,治療指數低,治療量接近中毒量的藥物,需要根據藥代動力學原理和患者的具體情況設計和調整用藥方案。
⑵藥物的藥代動力學個體差異很大,大于常用劑量仍不能夠控制發作,應進行血漿藥物濃度監測。
⑶長期服用某種藥物后產生耐藥性者,需進行血漿藥物濃度監測。
⑷血藥濃度與療效關系非常密切者。
⑸診斷和處理藥物過量中毒。
⑹存在可顯著影響藥物體內過程的病理情況,如嘔吐,腹瀉,心衰,休克,肝腎功能不全,藥物代謝與正常情況不同,需進行血漿藥物濃度監測。
⑺聯合用藥產生相互作用而影響療效時。
⑻具有非線性藥代動力學特性的藥物,如苯妥英鈉。
⑼癲癇發作次數突然增加時。
⑽出現中毒癥狀而又與原有疾病癥狀難以區別時。
⑾用于科研或對比療效。
⑿藥物無效原因查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