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肝臟中毒的危險增加,有可能使后者療效降低。
⑵與香豆素類抗凝藥合用,由于本品的肝酶的正誘導作用,使抗凝藥的血濃度降低,半衰期縮短,抗凝效應減弱,應測定凝血酶原時間而調整藥量。
⑶與碳酸酐酶抑制藥合用,骨質疏松的危險增加。
⑷由于本品的肝酶誘導作用,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壓素(desmopressin)、賴氨加壓素(lypressin)、垂體后葉素、加壓素等合用,可加強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藥都需減量。
⑸與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環孢素、洋地黃類(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狀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時,由于卡馬西平對肝藥酶的誘導,這些藥的效應都會降低,用量應作調整,改用僅含孕激素(黃體酮)的口服避孕藥。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能出現陰道大出血。
⑹與多西環素(強力霉素)合用,后者的血藥濃度可能降低,必要時需要調整用量。
⑺紅霉素與醋竹桃霉素(troleandomycin)以及右丙氧芬(detropropoxyphene)可抑制卡馬西平的代謝,引起后者血藥濃度的升高,出現毒性反應。
⑻氟哌啶醇、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噸類或三環類抗抑郁藥可增強卡馬西平的代謝,引起后者血藥濃度升高,出現毒性反應。
⑼鋰鹽可以降低卡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
⑽與單胺氧化酶(mao)抑制合用,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應用至少要間隔14天。當卡馬西平用作抗驚厥劑時,mao抑制藥可以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⑾卡馬西平可以降低諾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⑿卡馬西平(與三環類抗抑郁藥結構相似)應避免與單胺氧化酶抑制劑合用。在服用前,停服單胺氧化酶抑制劑至少兩周,若臨床情況允許可停服單胺氧化酶抑制劑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