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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癲癇藥物可以有效控制癲癇發作,是治療癲癇的主要治療方法。臨床上抗癲癇藥物的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治療初期應密切觀察藥物的療效和副作用。初始劑量應用1~2周后如療效不滿意,可考慮增加抗癲癇藥物的劑量。增加藥物劑量后若療效仍不佳,可考慮再逐漸加量,藥物兩次加量之間應至少間隔一周以上。
在增加藥物劑量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了藥物不良反應,應該考慮將藥物減量,直至患者能耐受為止。如果癲癇發作仍不能控制,可以考慮更換藥物。更換抗癲癇藥物時不能突然停藥,需要在3~5天內逐漸將原有藥物減量,同時增加第二種抗癲癇藥物,新增加藥物也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遞加。
抗癲癇藥物的理想持續應用劑量是既可以完全控制癲癇發作,又不產生毒副作用。如果兩者不能兼得,而又無其他有效藥物,應先保證部分控制癲癇發作,達到治療效果后藥物劑量務必穩定。如果患者伴有影響癲癇發作的因素,如發熱、疲勞、睡眠不足和月經周期等,可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酌情增加藥物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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