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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出現一種癲癇診斷“擴大化”的傾向,如“頭痛性癲癇”、“腹痛性癲癇”及“眩暈性癲癇”等,實際上大部分缺乏足夠的科學根據。發作性頭痛、腹痛或眩暈有很多常見的病因,其作為癲癇的癥狀是極為罕見的。如果不做詳細的鑒別,就輕率地診斷為少見的癲癇發作,顯然是錯誤的。
因此,切忌把任何發作性癥狀均視為癲癇性發作,而忽視了其他常見的發作性疾病。臨床診斷不清者,必要時行長程錄像EEG檢查,以明確診斷。
但同時也應強調,在臨床發作性疾病的診斷中,也要防止將一些非典型性的癲癇發作,如不典型失神、復雜部分性癲癇發作、嬰兒痙攣等誤診為非癲癇性發作。
有些患者可能同時有癲癇發作和非癲癇發作。臨床醫生如果忽視了在原有癲癇基礎上合并其他發作性疾病或非癲癇性發作,應注意鑒別。如果把非癲癇性發作誤認為是癲癇發作,常可導致“久治不愈”的“難治性癲癇”。
癲癇即俗稱的“羊角風”或“羊癲風”,是大腦神經元突發性異常放電,導致短暫的大腦功能障礙的一種慢性疾病。那么,癲癇的3個主要要素是什么?
癲癇定義具有三個要素:
1、至少一次癲癇發作至少有一次無固定誘因的癲癇發作是診斷癲癇的基本條件,單次或者單簇的癲癇發作如難以證實和確定在腦部存在慢性功能障礙,則診斷必須謹慎。
2、能夠增加將來出現發作可能性的腦部持久性改變即具有反復癲癇發作的傾向,癲癇是慢性疾病,存在腦內慢性功能障礙,這種腦功能障礙的表現是可能出現反復癲癇發作的基礎。
3、相伴隨的狀態慢性腦功能障礙是癲癇的發病基礎,除了會造成反復的癲癇發作以外,還會對腦的其他功能產生不良影響,同時長期的癲癇發作也會對患者的軀體、認知、精神心理和社會功能等諸多方面產生不良影響。同時具備以上三個要素即可診斷為癲癇。重要的是,如何在臨床實踐中正確掌握三個要素的本質和內涵。
同時具備以上三個要素即可診斷癲癇。對臨床醫生來說,重要的是如何在臨床實踐中正確掌握三個要素的本質和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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