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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患兒服用抗癲癇藥物1~3個月后,癲癇發作仍未完全控制或治療效果不盡如人意,應該考慮以下問題:
應對癲癇診斷重新評估,要檢查患兒的發作是否為真正的癲癇發作,有無非癲癇性發作的可能。如果是非癲癇性發作抗癲癇藥物是無效的。
如果癲癇診斷無異,確定癲癇發作類型的診斷是否正確。
患兒所服藥物是否適合治療該類型發作。如所服藥物不適合發作型,應該換藥。
藥物劑量是否合適:應檢查血藥濃度,如濃度偏低,可適當增加劑量,以期達到有效濃度。如血藥濃度已在有效范圍,發作仍不能控制,也可適當增加劑量,在無明顯毒副作用的情況下,使血藥濃度稍高于治療有效濃度。最后如血藥濃度已超過治療范圍,且出現了中毒癥狀,發作仍不能控制,則考慮換藥。
如能排除劑量、藥物種類等問題,應檢查用藥方法和服藥間隔時間是否合適。患兒有無漏服、停服、自己私自丟失藥物的發生。
如一種藥物劑量已經在有效治療范圍內仍無效,可考慮換藥或聯合用藥。
如長期藥物治療無效則要考慮其他治療方法,如生酮飲食、癲癇外科手術治療等。